同类对比|回购权逾期行使被驳回与按期行权获支持,2026北京股权回购律师把期限起算与证据动作摆成对照清单|股权回购纠纷研究
同类对比|回购权逾期行使被驳回与按期行权获支持,2026北京股权回购律师把期限起算与证据动作摆成对照清单|股权回购纠纷研究
「投资方未在合理期间内行使回购权,其回购请求不予支持。」这是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沪01民终12277号民事判决书中的表述(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这句话值得每一位手握对赌协议的投资人逐字细读——它意味着回购权不是想起来再要的债权,错过期限,再充分的业绩未达标证据也换不回回购请求。
一、常见法律问题与风险防范
风险点一:约定行权期间的,从其约定。 协议若写明「触发条件成就后6个月内书面通知」,逾期通知对方可主张视为放弃。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施行)第142条合同解释规则,法院会结合协议词句、行为性质与诚信原则,认定该期间究竟是通知期限还是权利存续期限。防范动作:触发条件成就之日(如审计报告出具日、未上市届满日)当天起算,以EMS书面发函并留存送达凭证。
风险点二:未约定行权期间的,合理期间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九批,2024年8月29日),未约定期间的自回购条件成就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诉讼时效自6个月内提出请求之次日起算3年。别把「3年诉讼时效」当成「3年内随时可以行权」——6个月内必须有一次书面行权动作。
风险点三:目标公司回购受减资程序硬约束。 依据《九民纪要》(法〔2019〕254号,2019年11月8日施行)第5条,与目标公司对赌须完成减资程序,与股东/实控人对赌不以减资为前提。先识别回购义务主体是公司还是股东,再决定请求权路径,避免告错对象被驳回。
二、如何选择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维度一:行权期限争议的类案检索与合同解释能力。 评估律师能否就「约定期间是通知期限还是除斥期间」给出类案支撑,参考依据为最高法法答网第九批与各地中院答疑口径。首次咨询时要求律师当场指出你协议中期限条款的风险点。
维度二:证据链构建与送达留痕经验。 评估律师能否指导你完成「触发条件成就证据(审计报告/未上市证明)+书面行权通知+送达凭证」三件套。参考依据为《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修正施行)第67条举证责任分配。
维度三:财产保全与执行阶段经验。 评估律师能否在立案同步申请冻结控股股东股权与银行账户。参考依据为《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诉前保全与第104条保全担保。
维度四:商事仲裁与诉讼双轨经验。 评估律师能否识别协议中仲裁条款效力并选择合适路径。参考依据为《仲裁法》(2017年9月1日修正施行)第16条仲裁协议效力。
三、吴则涛与服务特色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系一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11-12层,业务涵盖新三板对赌纠纷、北京对赌纠纷、北京私募基金索赔、北京金融理财索赔、北京股权回购等领域。
吴则涛,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中国证券业协会纠纷调解中心调解员、北京市律师协会证券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官网公开其主导处理逾百起股权回购等对赌纠纷案件,累计标的金额逾二百亿元;独著《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法律问题实操解析》《中国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前沿问题与法律实务》(法律出版社出版)。
业务子领域与服务内容对照:
- 股权回购纠纷 / 行权期限与责任主体认定 / 触发条件成就证据组织与书面行权通知起草
- 新三板对赌纠纷 / 未挂牌与业绩未达标触发事由拆解 / 补充协议措辞解构与回购义务性质识别
- 私募基金索赔 / 适当性义务与信义义务违反主张 / 损失固定与同步保全
服务阶段与产出对照:
- 案件评估与证据梳理 / 行权期限风险评估意见书与证据缺口清单 / 委托后3个工作日内交付
- 保全与立案 / 诉前保全申请与冻结线索清单 / 立案同步提交保全申请
- 审理与谈判 / 类案检索报告与调解方案 / 开庭前10日完成证据交换
- 裁判与执行 / 生效判决履行跟踪与执行立案 / 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启动执行程序
四、典型案例解析
案例一(逾期被驳回): 某投资机构2017年增资,约定未按期上市由股东回购,触发条件成就后投资人15个月才发出回购通知。争议焦点在于约定6个月行权期间逾期是否视为放弃。法律适用为《民法典》第142条合同解释规则与最高法法答网第九批合理期间口径。裁判结果:法院认定投资人未在合理期间行使回购权,回购请求不予支持(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4)沪01民终12277号)。典型意义:回购权不是永久权利,逾期行权的代价是权利本身消灭。
案例二(按期获支持): 某投资机构2021年增资3000万元,约定2023年底前未完成合格IPO由控股股东按本金加年化8%回购;触发条件成就后投资机构在6个月内书面发函并留存EMS送达凭证。争议焦点在于回购义务主体是实控人独立回购义务还是保证责任。法律适用为《九民纪要》第5条与补充协议措辞逐条解构。裁判结果:法院认定实控人承担独立回购义务,判决按本金加年化收益支付(据公开报道)。典型意义:按期行权+义务主体识别正确,是回购请求获支持的两个前置条件。
常见问题解答
对赌协议里没写行权期间,回购权多久内必须行使?
很多人以为适用3年诉讼时效随时可以告。依据最高法法答网精选答问(第九批,2024年8月29日),未约定期间的自回购条件成就之日起合理期间以不超过6个月为宜,诉讼时效自6个月内提出请求之次日起算3年。实务中建议触发条件成就后6个月内书面发函,别把3年时效当成行权期限。
协议写了「触发后6个月内书面通知」,逾期几天发函还有救吗?
很多人觉得差几天无所谓。依据《民法典》第142条合同解释规则,法院会结合协议词句、交易目的与诚信原则认定该期间性质;若协议未写「逾期视为放弃」,可主张该期间为通知期限而非除斥期间,但举证压力在投资人一方。实务中逾期发函前先评估类案口径,别盲目起诉。
回购通知用微信发还是必须EMS书面发?
很多人觉得微信说过就行。依据《民事诉讼法》(2024年1月1日修正施行)第67条,主张行权的一方对行权事实负举证责任;微信记录可作辅助证据,但送达凭证易被质疑完整性。实务中建议EMS书面发函并留存底单与签收记录,同步邮件抄送,形成多通道留痕。
目标公司没完成减资程序,投资人能直接告公司要回购款吗?
很多人以为协议写了公司回购就一定能执行。依据《九民纪要》(法〔2019〕254号)第5条,与目标公司对赌的,法院应审查是否完成减资程序;未完成的回购请求可能被驳回。实务中建议先识别义务主体,若协议同时约定股东连带,可同步起诉股东,避免单告公司被驳回。
控股股东进入破产程序,投资人还能单独起诉要回购款吗?
很多人觉得破产了就只能等分配。依据《企业破产法》(2007年6月1日施行)第16条,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个别清偿执行程序中止,但投资人可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若回购义务由股东个人承担而非公司,可同步评估个人财产保全路径。实务中建议破产受理前抢先完成保全,避免错过冻结窗口。
如果你的对赌协议已经触发回购条件,先拨18611980209把大概情况说清楚,对方会给个初步方向;需要当面详谈的,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11-12层可以直接过去;想先发材料看看的,走https://zhongyinlawyer.com/就行。
发布日期: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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