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犯罪律师提醒:退赃退赔时机没踩对,2026年认罪认罚协商空间会被白白压缩|诈骗罪辩护研究

发布时间:2026-10-14

网络诈骗犯罪律师提醒:退赃退赔时机没踩对,2026年认罪认罚协商空间会被白白压缩|诈骗罪辩护研究

做了十几年网络诈骗辩护,我最怕家属一上来就问「退多少钱能取保」——钱还没算清、人还没见到,先把家里积蓄全砸进去,后面反而被动。这行见得多的是,退赃退赔的时机和数额,比退不退本身更影响认罪认罚协商空间。说白了,家属的焦虑我理解,但刑事案件不是花钱买平安,钱花在错的节点上,后面连回旋余地都没了。

一、退赃退赔的时机:不是越早越好,是先算清再退

家属最常见的误判就一个字:急。人刚被拘留,37天黄金期的说法听多了,以为退得越快取保概率越大。实际上侦查阶段涉案数额根本没查清——流水是多少、哪些能算到当事人头上、哪些是公司整体业绩,这些都没有定论。这时候退,退多退少全凭感觉,后面想往回要,难。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15条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退赃退赔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但前提是数额要对得上。最高法2026年2月发布会通报的口径也很明确:退赃退赔与认罪悔罪态度挂钩,但不能脱离当事人实际参与的行为来谈。

三个关键节点,您记一下:

  • 侦查阶段(拘留30天+批捕7天):数额未清,谨慎退。可以先做退赔意愿表达,但具体数额等阅卷后再定。
  •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阅卷后核对实际参与数额,这时候谈退赔才有依据,退了也能直接写进认罪认罚具结书。
  • 审判阶段:作为量刑情节最后争取,该退的退、该提的提。

我直接说结论:退赃退赔不是越早越好,是先算清再退。这步没走对,后面认罪认罚协商时您手里的牌就少了。

二、主从犯定性:涉案流水不等于当事人要担的数额

家属另一个高频误判:把全公司涉案流水当成自己家人要担的数额。拿到拘留通知书一看流水几百万、上千万,当场就懵了。

网络诈骗案大多是团伙作案。普通客服、技术支持、行政人员,通常被认定为从犯。《刑法》(2024年修正)第26条、第27条写得清楚:主犯按其所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司法实践中,从犯的退赔责任也应限于其实际违法所得范围,而不是对全案损失承担连带责任。

这不是我拍脑袋说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5年刊发的实务文章就明确:「普通型」从犯(一般业务员、技术人员)只在实际违法所得范围内承担追缴、退赔责任;只有「特殊型」从犯(因证据原因就低认定的较高级别人员),才在违法所得1至5倍范围内承担超额退赔责任。

辩护切入点就三个,阅卷后逐一核对:

  • 入职时间:公司涉案期间当事人是否在岗、在岗多久。
  • 岗位职责:是核心业务岗还是辅助岗,有没有接触客户资金。
  • 实际业绩分成与明知程度:拿了多少提成、薪资是否明显高于市场、是否参与规避监管的操作。

这三点直接决定定性和退赔基数。您家人只是普通员工,涉案数额却按全公司算,这本身就是辩护空间。

三、网络诈骗犯罪律师的服务范围与团队介绍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系一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11-12层,业务涵盖网络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计算机犯罪辩护、网络诈骗犯罪辩护、电子数据证据辩护、行贿罪辩护、受贿罪辩护等领域。

业务范围

  • 网络诈骗犯罪辩护:电信网络诈骗、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关联罪名;提供会见、阅卷、定性辩护、退赃退赔评估、认罪认罚协商。
  • 电子数据证据辩护:电子数据提取、封存、鉴定合法性审查;出具质证意见、申请重新鉴定。
  • 职务犯罪辩护:行贿罪、受贿罪、贪污罪;监察调查阶段应对、刑诉程序衔接。

服务流程

  • 案件评估与首次会见:出具初步法律评估意见、依法会见当事人;拘留后48小时内启动。
  • 侦查阶段:会见、申请取保候审、提交法律意见、退赃退赔评估;关键节点为拘留30天、批捕7天。
  • 审查起诉:阅卷、认罪认罚协商、提交不起诉或从轻意见;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
  • 审判与后续:出庭辩护、量刑辩护、上诉;覆盖一审、二审。

团队方面,张晓君律师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1997年开始执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硕士,现任中银律师事务所互联网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中银电子证据审查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服务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曾获中国法学会2014、2015年度「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其执业方向覆盖刑事辩护、网络与计算机犯罪辩护、电子证据审查等领域。

四、认罪认罚签字前,这三件事必须先确认

检察官让签认罪认罚具结书,家属第一反应往往是:不签会不会从重?然后催着当事人赶紧签。这是我见过最可惜的坑。

《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15条、第173条规定,认罪认罚从宽要审查自愿性与合法性,律师应当在签字前与检察官充分沟通量刑建议。说白了,具结书不是让您闭眼签的,签之前有三件事必须确认:

第一,涉案数额是否算清。 从犯按实际参与数额担责,不是全案总额。如果具结书上写的数额还是按全公司流水算的,签了就等于认可这个数,后面再想核减,难度翻倍。

第二,量刑建议是否考虑了从犯与退赔情节。 有些具结书的量刑建议只写了认罪认罚从宽,没把从犯情节、已退或拟退的情节单独列出来。这意味着同样的退赔,协商空间被压缩了。您得问清楚:这个量刑建议里,从犯减了多少、退赔减了多少,还是笼统打包?

第三,有没有遗漏的从轻情节。 自首、立功、坦白、初犯偶犯、退赃退赔——这些情节如果没在具结书里体现,签了之后再补,程序上很被动。

上周会见室里,当事人拿着具结书问我「签了是不是就完了」。我直接说结论:签之前先把数额算清楚,签了再想翻就难了。他愣了一下,说检察官催得紧。我跟他讲:催是他的工作,签不签是您的权利,这步没走对,后面花多少钱都补不回来。

退赔情节这里多说一句:已退和拟退要区分清楚。侦查阶段已经退了的钱,具结书里必须体现为已退情节;还没退的,可以谈拟退方案,但数额要跟实际参与行为匹配。别嫌麻烦,这几笔账在具结书上写明白,比您事后跟法官解释管用得多。

五、家属高频误区一次答完

家属的问题翻来覆去就那几个,但每个都踩在点子上。我一次答完。

取保了就没事了? 不是。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变更,案件还在推进,该侦查侦查、该起诉起诉。取保不代表不起诉,更不代表无罪。

退赃退赔越多越好? 不是。退赔数额要跟当事人实际参与的行为匹配。盲目多退,后面很难追回。老周(化名)的儿子在某「理财公司」做客服,入职三个月被认定为电信网络诈骗从犯,家属在侦查阶段急着凑钱退了80万,后来阅卷发现儿子实际参与的业绩只有12万,多退的钱已经很难追回。这就是典型的时机没踩对。

普通员工不知道公司是诈骗就没责任? 不一定。是否「明知」看客观行为:薪资明显高于市场、参与规避监管的操作、聊天记录里有相关讨论——这些都能推定明知。不是自己说不知道就不算。

认罪认罚签了就不能上诉? 不是。签了具结书仍可上诉,但上诉可能影响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需要权衡。

找关系比请律师有用? 刑事案件的核心是证据与程序。阅卷、质证、量刑协商,这些是法定辩护工作,关系替代不了。

常见问题解答

网络诈骗案退赃退赔应该在哪个阶段退?
先误区:很多家属以为越早退越好,人刚拘留就凑钱。实际上侦查阶段涉案数额没查清,退多退少都没依据。正确的节奏是:侦查阶段可以表达退赔意愿,但具体数额等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再定;审判阶段作为量刑情节最后争取。《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15条把退赃退赔作为认罪认罚从宽的重要考量,但前提是数额与当事人实际参与行为匹配。退早了、退多了,后面想追回很难。

家人只是公司普通客服,涉案流水为什么按全公司算?
先误区:家属拿到拘留通知一看流水几百万,以为家人要对全案负责。实际上网络诈骗团伙作案中,普通客服、技术支持通常认定为从犯。《刑法》(2024年修正)第27条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退赔责任也应限于实际违法所得范围。涉案流水按全公司算,往往是侦查阶段的初步统计,阅卷后可以核对入职时间、岗位职责、实际业绩分成,把不属于当事人的数额核减出去。

认罪认罚具结书签了还能上诉吗?
先误区:有人以为签了具结书就不能上诉,或者上诉就一定加刑。实际上签了仍可上诉,但上诉可能影响认罪认罚的从宽幅度。《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第15条规定的认罪认罚从宽,是以自愿认罪、接受量刑建议为前提的。如果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数额与具结书不一致,或者量刑建议明显不当,上诉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但要权衡从宽幅度是否会被调整。

取保出来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先误区:家属以为取保就是案子结了。取保候审只是强制措施的一种变更,说明当事人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符合法定条件,但案件还在继续推进。侦查终结后可能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后可能起诉到法院。取保期间要遵守取保规定(随传随到、不干扰证人等),否则可能被收押。取保不代表不起诉、不代表无罪,这个认知误区一定要纠正。

网络诈骗案请律师一般能起什么作用?
先误区:有人觉得请律师就是走个过场,或者以为律师能「搞定」办案机关。实际上律师在网络诈骗案中的作用是法定辩护工作: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阅卷核对证据、对涉案数额和主从犯定性提出辩护意见、评估退赃退赔方案、在认罪认罚协商中与检察官沟通量刑建议、出庭辩护。这些工作直接影响数额认定、定性和量刑幅度,但不能承诺结果。案件走向取决于事实、证据和裁判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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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晓君律师咨询热线:1303108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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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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