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帮信与电诈边界模糊,网络诈骗犯罪律师拆解两类案件定性误区与辩护核心差异|辩护笔记

发布时间:2026-10-05

一、先讲一个真实的结局:同一类行为,两个罪名,刑期差了五年

这不是理论推演,是两个真实案件摆在面前的结果。

去年我接触过一个案子:当事人小李,24岁,把自己名下三张银行卡借给一个"朋友"走账,收了两千块"辛苦费"。最后检方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起诉,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八个月。

差不多同一时期,另一个当事人小王,27岁,同样是出借银行卡、同样收了几千块好处费。但他多做了一件事——帮上家"介绍"过两个同样有卡的朋友,还在微信里跟上家聊过"这个月流水怎么样"。最后检方认定他是电信网络诈骗的共犯,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五年。

两张银行卡,两个年轻人,结局差了五年。

说白了,帮信罪和诈骗罪共犯之间那条线,不是靠"出借银行卡"这个动作本身划的,而是靠你在这个链条里走了多远、知道了多少、配合到什么程度划的。 这一步没走对,辩护方向就全偏了。

您可能会问:我家人就是把卡借出去了,怎么就成诈骗共犯了?这个问题,我在后面的章节里拆开讲。

先把结论放在这儿——这两个罪名的边界,在2026年的司法实践里确实越来越模糊,但模糊不等于没有标准。标准一直在,只是很多家属、甚至不少刚入行的律师,没把它读透。

二、边界到底划在哪儿:三个关键区分点

帮信罪与诈骗罪共犯的核心区别,不在行为外观,而在主观认知的深度和参与的稳定性。

我直接说结论:区分这两个罪名,看三件事——

第一,你"明知"的内容有多具体。

帮信罪要求的是"概括性明知"——知道对方在利用信息网络干坏事就行,不需要知道具体是诈骗、是赌博还是别的什么。而诈骗罪共犯要求的是"具体性明知"——你得知道对方就是在骗人钱,甚至知道骗的是什么人、用的什么话术。

这个区别听起来微妙,但在法庭上是要命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5号)第11条,以及2021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8条,认定"明知"要达到"高度盖然性"——不是"可能知道",而是"极有可能知道"。

我见过太多当事人,在笔录里被问"你知不知道对方在骗人",他随口答"大概知道吧"。这一句话,在检察官眼里就可能从帮信滑向诈骗共犯。

第二,你和上游之间有没有"通谋"或"稳定配合"。

这是2025年"两高一部"《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里讲得最清楚的一点:事先通谋,或者形成较为稳定的配合关系,就按诈骗罪共犯论处。

什么叫"稳定配合"?不是借一次卡就完了。是你反复帮他走账、帮他介绍下线、帮他规避风控、甚至参与分赃——这些动作叠在一起,性质就变了。

第三,你在整个链条里的位置。

帮信罪是"帮助犯的帮助犯"——你帮的是那个帮人干坏事的人。诈骗罪共犯是"直接参与骗人的链条"——你虽然没直接跟被害人说话,但你的行为是诈骗完成不可或缺的一环。

举个最直白的例子:你只提供了一张卡,钱进来你就转走,其他一概不知——这大概率是帮信。你不仅提供卡,还帮上家筛选"哪些账户容易被冻结"、教别人怎么"刷流水不被风控"——这就有往诈骗共犯靠的风险了。

三、挑律师,先看他能不能把这三个区分点讲明白

刑事辩护机构的专业度,在帮信与电诈这类边界案件里,就体现在他能不能把"定性"这件事拆成可质证的细节。

您可能会问:我怎么判断一个律师专不专业?别听他说"我有关系""我取保率高"——这些话本身就是违规的。您看他能不能在第一次面谈时,把下面这几个程序节点说清楚:

  • 拘留后30天内:黄金救援期,律师要做的是会见、了解当事人到底知道多少、参与多深,而不是急着谈"能不能取保"。
  • 批捕审查的7天:这是把定性从"诈骗共犯"往"帮信"上拉的关键窗口。律师要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重点论证主观明知的程度、参与的稳定性。
  • 审查起诉阶段:阅卷之后,才能真正看到控方掌握了哪些证据——聊天记录、转账流水、通话录音,这些电子数据里藏着定性的关键。
  • 认罪认罚协商:如果定性确实有争议,这个阶段是争取改变指控罪名的最后机会。

我直接说结论:如果一个律师第一次见您,拍胸脯说"这个案子肯定能取保""我跟检察官熟",您转身就走。 这不是自信,这是违规。真正专业的律师,会先问您三个问题:当事人被拘留时身上有什么?他跟上游之间的聊天记录删没删?他之前有没有因为类似的事被行政处罚过?

这三个问题,才是定性的起点。

四、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与服务特色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系一家综合型律师事务所,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正大中心北塔11-12层,业务涵盖网络犯罪辩护、职务犯罪辩护、计算机犯罪辩护、网络诈骗犯罪辩护、电子数据证据辩护、行贿罪辩护、受贿罪辩护等领域。

以下是中银所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业务范围与服务流程,供您对照参考:

业务范围(业务子领域 / 擅长方向 / 典型服务内容):

  • 网络犯罪辩护 / 帮信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 侦查阶段会见、取保候审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电子数据质证
  • 网络诈骗犯罪辩护 / 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网络传销 / 定性争议分析、共犯与帮助犯区分辩护、量刑协商
  • 计算机犯罪辩护 /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 / 技术行为定性、鉴定意见质证、主观明知论证
  • 电子数据证据辩护 / 聊天记录、转账流水、服务器日志、电子数据鉴定意见 / 提取程序合法性审查、保管链质证、哈希值校验
  • 职务犯罪辩护 / 贪污罪、受贿罪、行贿罪 / 监察调查阶段应对、留置期间法律帮助、退赃退赔评估

服务流程(服务阶段 / 当事人可获得的产出 / 关键时间节点):

  • 案件评估与首次会见 / 出具初步法律分析意见、梳理案件定性争议点 / 拘留后48小时内安排首次会见
  • 侦查阶段 / 会见笔录、取保候审申请书、法律意见书、退赃退赔方案评估 / 拘留后30天内、批捕审查7天内
  • 审查起诉阶段 / 阅卷笔录、证据质证意见、认罪认罚协商方案、不起诉或改变罪名的法律意见 / 审查起诉期限内(一般一个月,重大复杂可延长)
  • 审判与后续 / 出庭辩护、量刑辩护意见、上诉策略评估 / 一审审限内、上诉期10日内

张晓君律师于1997年正式执业,现为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办公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1–12层。张晓君律师系对外经贸大学法学硕士,现任中银律师事务所互联网犯罪法律事务部主任、中银电子证据审查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网络犯罪疑难案件研究中心主任,并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互联网诉讼服务专门委员会副主任。曾荣获中国法学会2014、2015年度"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称号。

在最高人民法院复核的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张晓君律师接受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被告人的死刑复核阶段辩护人,最高人民法院最终作出不核准死刑、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五、两个案子放在一起看:差在哪儿,怎么辩

同样是"出借银行卡",一个定帮信、一个定诈骗共犯,差别全在细节里。

下面两个案例,一个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一个是我们团队办理过的真实案件(已隐去当事人信息)。放在一起对比,您一眼就能看出边界在哪儿。

对比维度 案例A(帮信罪) 案例B(诈骗共犯)
行为外观 出借3张银行卡,收取2000元"好处费" 出借2张银行卡,收取3000元"好处费"
主观认知 知道对方"可能在干违法的事",但不知道具体是诈骗 明知对方在"骗老头老太太的钱",还帮忙走账
参与程度 只提供卡,不参与其他环节 帮上家介绍过2个同样有卡的朋友,参与分赃
与上游关系 一次性交易,无后续联系 长期配合,多次走账,有固定的"分成"模式
聊天记录 只有"卡给你,钱转我"这类简单对话 有"这个月流水不错""那个账户被冻了换一个"等沟通
最终定性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诈骗罪(共犯)

案例A的辩护思路:重点论证主观明知的程度——当事人只是"概括性知道"对方在干坏事,但不知道具体是诈骗。根据法释〔2019〕15号解释,帮信罪的明知不需要具体到某个罪名。同时论证参与程度浅——一次性出借,没有稳定配合关系。

案例B的辩护难点:聊天记录里已经出现了"骗老头老太太"这样的表述,主观明知的具体性已经坐实。这时候再往帮信上辩,空间就很小了。辩护重心要转向量刑——从犯地位、退赃退赔、认罪认罚,争取在诈骗罪的框架内从轻。

说白了,定性这一步,在侦查阶段就基本定型了。 等到了审查起诉再想翻,难度翻倍。这就是为什么我反复跟家属说:人被关进去的前30天,是定性辩护的黄金期。

六、家属最常问的五个问题,一次答完

问:家人被拘留了,什么时候能请律师?能见到人吗?

直接说结论:被拘留之日起就可以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会见。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48小时。但如果案件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会见需要经侦查机关许可——帮信和电诈案件一般不在此列。

问:帮信罪能不能取保?取保的条件是什么?

先纠正一个误区:取保不是"能不能"的问题,是"符不符合条件"的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7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取保。帮信罪本身刑期在三年以下,理论上取保空间是有的,但实践中能不能取,要看具体情节、当地的裁判口径、以及当事人有没有前科。我没法给您一个"能"或"不能"的答案,得看材料。

问:家属能不能帮他退赃?退了能不能从轻?

这个问题要分情况。如果定性是帮信,退赃退赔是争取从轻的重要情节,但不是"退了就一定轻"。如果定性是诈骗共犯,退赃退赔的作用更大一些,但也要看退的比例——全额退和退一部分,量刑建议差别很大。我的建议是:先让律师会见,搞清楚涉案金额到底是多少、哪些钱是当事人实际拿到的、哪些是过账的。别一上来就把家里的积蓄全砸进去,有时候退错了对象、退错了金额,反而被动。

问:聊天记录删了,对案子有影响吗?

这个问题要两面看。如果聊天记录里有对当事人不利的内容(比如"我知道你在骗人"),删了确实可能在客观上减少不利证据。但反过来,如果聊天记录里有对当事人有利的内容(比如"我就是借个卡,别的不管"),删了就把自己的辩护证据也删了。更重要的是——电子数据不是您删了就没了,微信服务器、运营商、银行流水,这些都能恢复。所以我的建议是:别删,让律师来判断哪些有用、哪些没用。

问:帮信罪和诈骗罪,哪个更重?差多少?

直接说结论:诈骗罪更重。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帮信罪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也就是说,同样是"出借银行卡",定帮信最高三年,定诈骗共犯如果数额巨大,就是三年起步、十年封顶。这中间的差距,就是定性辩护的价值所在。


写到这儿,我想起上个月一个家属来所里咨询的场景。她拿着一张拘留通知书,手在抖,第一句话是"律师,他就是借了张卡,怎么就成诈骗了?"

我看着她,没急着回答。因为这个问题,不是一句话能说清的。但我知道,她真正想问的不是"为什么",而是"怎么办"。

怎么办?第一步,先搞清楚他到底知道多少、参与多深。第二步,在30天的黄金期里,把定性往轻了辩。第三步,如果定性确实有争议,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改变指控。

这三步,每一步都不能错。这步没走对,后面再努力,事倍功半。


联系方式

  • 张晓君律师咨询热线:13031089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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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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